|
政策法规 |
|
|
|
|
|
大型活动 |
|
|
|
|
|
联系我们 |
|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国际B座1605室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3623306、64664557
传真:0551-63623306
E-mail:xuping67@163.com |
|
|
政策法规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
商务部:将加强生猪屠宰与餐饮等重点行业管理 |
日期:2011-6-25 浏览[4859] |
商务部2011年6月15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姚坚通报2011年1-5月份我国商务工作运行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姚坚称,本周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管理,继续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本周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商务部始终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大力强化食品流通行业管理。几项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促进规范化经营。商务部自2005年以来,推动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制定和修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4个部门规章,制定了《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国家标准》等137个国家标准,以及《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等139个行业标准,还充分发挥地 方积极性,指导地方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是建立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打造全过程责任链条。为解决肉菜追踪溯源难题,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增强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保障能力,2010年,商务部、财政部率先在上海、大连等10个大中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连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目前,已初步建成了中央和城市两级追溯管理平台,各试点城市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要求,在170多个屠宰企业、100多个大型批发市场、3000多个标准化菜市场、1400多个大中型连锁超市、4400多个团体消费单位开展了追溯试点,部分城市已经实现肉类产品可追溯。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天津、济南等10个试点城市,争取到“十二五”末,将追溯体系基本覆盖百万人口以上城市。 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近年来,商务部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兴商宣传月”及“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等活动,大力培养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树立知法守法、诚信自律的典型。指导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等20多家商协会,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倡导诚信经营、开展信用培训和行业信用评价等措施,引导食品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出台《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建设了专门的信用信息系统,推动解决食品消费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进出口企业完善产品检测和质量安全体系,把好食品进出关口。 四是建立现代食品流通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年来,为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食品流通体系,商务部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准化菜市场工程”、“早餐示范工程”、“农超对接”、“放心肉工程”等重点工程。2010年以来,又在山东、海南等9个省市开展了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效提高了食品流通的组织化、现代化水平,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指导食品流通、餐饮企业等采用食品安全先进技术,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货架库存期管理、问题食品召回等制度,积极推进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管理,增强了流通行业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管理,继续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来源:商务部网站
|
↑TO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