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特色火锅名店”评定条件
(一)企业资格
1、企业要有完备的执业手续,各项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历,在当地具有广泛知名度。
3、企业的形象较好,在行业中有良好的口碑。
4、正式营业满2年以上,年营业额300万元以上。
5、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经营策略。
(二)使用原料
1、企业确保有科学规范的采购程序、采购制度和采购档案。
2、火锅所使用的主要原料、配料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或供应商),并保存供应商档案。
3、使用的肉禽食品(原料)要有检疫合格的证明,鲜货类原料要标注保鲜期。
4、所用原料不得经过非食用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
5、所用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并禁止使用注水、掺水、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半成品。
6、所用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部门的要求,农药残留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7、禁止使用未经依法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
8、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9、库存原料要有专人保管、分配,有进出库记录。
10、禁止火锅汤料的重复使用。
11、禁止使用无进货凭证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其它食品。
(三)加工环境
1、厨房装修、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2、厨房内初加工、烹调、服务等区域等要分布合理、规范。
3、室内环境达标,其中温度、换气、落尘、通风系统达到一定要求。
4、按操作规程运行,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6、保鲜设备运行良好,冷菜、点心及原辅料要按照规定设备及温度、时间进行保鲜。
(四)火锅质量
1、有规范的火锅质量标准说明,包括主料、辅料、调料的规格要求、投料比例,加工时间限制、炊具设备,成品的特色特点,餐饮用具搭配等。
2、火锅品种的底汤、调料特点鲜明,风味突出,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3、火锅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影响成品质量。
4、火锅品种在市场上供应3年时间以上,为消费者公认的优秀火锅品种。
5、火锅品种对企业的销售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销售额中占有一定比例。
(五)人力资源
1、企业30%以上员工持有中专以上文凭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证书。
2、企业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拥有中国饭店业服务名师1名以上。
3、企业拥有专业的火锅技术人员,经营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中型、大型企业至少配有高级火锅调味师或火锅调味师一名。
4、企业重视健康饮食,提倡绿色火锅和营养火锅。企业至少一人拥有安徽美食营养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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