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吃名店”认定条件
(一)企业资格
1、要有完备的执业手续,《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齐全。
2、有固定商号、店名,且正式营业使用满5年以上。
3、诚信经营,是老字号企业或在当地具有广泛知名度。
4、单店营业面积200平米以上或拥有连锁店3家以上。
5、岗位设置科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能有效监管旗下的连锁企业。
6、企业文化健全,企业的品牌文化能伴随企业规模的壮大和连锁数量的增加得到更好的继承和传扬。
7、年营业额在200万元以上。
(二)环境卫生
1、厨房装修、装饰建材标准达到规定要求。
2、室内环境达标,其中温度、换气、落尘、通风系统达到一定要求。
3、按操作规程运行,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4、保鲜设备运行良好,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5、从业人员必须全部持健康证上岗,杜绝员工带病上岗。
6、有外卖业务的小吃企业包装餐具、送餐用具要符合餐饮卫生标准,避免运送过程中的食品污染。
(三)使用原料
1、使用的肉禽食品(原料)要有检疫合格的证明,鲜货类原料要标注保鲜期。
2、所用原料不得经过非食用色素及其他非食品用化学品处理。
3、所用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并禁止使用注水、掺水、变质的原料及其成品、半成品。
4、所用原料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农药残留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
5、禁止使用无进货凭证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其他食品。
(四)服务规范
1、服务程序要严谨、规范,利于灵活掌握、快捷供应。
2、对顾客使用规范的礼貌用语,突出细节,周到服务。
3、服务人员要有秀丽端庄、大方得体的仪表仪容。
(五)菜点质量
1、小吃产品符合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的发展方向。
2、风味突出,能代表地方特色,被广大消费者接受。
3、小吃的品质稳定,不受季节、时间变化而有较大起伏。
4、企业在传承传统的小吃品种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开发适合现代人口味的创新产品。
(六)人力资源
1、企业员工的配置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和要求。
2、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职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3、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培训体系和激励制度,能有效调动员工主人翁精神,降低员工流失率。
4、企业拥有一批高技能人才,拥有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等专业技师、或名小吃制作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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